111年度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協成計畫徵求

一、計畫目的:

為鼓勵及協助院內研究發展,加強全院研究能量,特依據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未來十年發展建設計畫,徵求「112年度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協成計畫」。

二、申請人資格:

  1. 需為本院專任教師。
  2. 曾於今(112)年度申請科技部計畫未獲通過者
  3. 112年度曾經向學校研發處申請協成計畫未獲通過者(請同步申請,如未獲學校通過則符合本院申請資格)
  4. 申請人近5年內需至少有一件擔任計畫主持人之科技部計畫。

三、申請方式:

  1. 申請資料:同本校112年協成型研究計畫系統中所上傳之相關檔案以及計畫構想書
  • 近3年申請及執行之計畫清單
  • 原科技部申請計畫之修正後計畫書(請依科技部審查意見進行修正,修正部分請以紅色字體標示)
  • 原科技部申請計畫之審查意見書
  • 科技部生物處學術研究績效表
  •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(112)年協成型研究計畫書
  1. 請申請資料備妥後逕向所屬領域召集人提出申請。
  • 臨床學群領域召集人:凌憬峯主任jflirng@vghtpe.gov.tw
  • 基礎學群領域召集人:嚴錦城所長jcyen@nycu.edu.tw
  • 公衛學群領域召集人:黃心苑副院長syhuang@nycu.edu.tw
  1. 計畫書徵求日期:即日起至112819日止

四、審查階段說明:

  1. 資格審:審查申請者資格、計畫書、所附文件及經費編列等是否與規定相符。
  2. 決審:召開領域召集人決審會議,依研發處協成計畫補助結果、年度經費額度及個案審查後之排序,核定補助優先順序及經費。

五、計畫執行期限:計畫通知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。

六、計畫執行注意事項:

  1. 每件計畫補助上限為30萬元,僅可編列業務費,不得編列設備費用。
  2. 計畫執行之成果報告於計畫結束後兩個月內繳交,成果報告之內容、形式與時間將另行通知。
  3. 本計畫通過補助者需申請112年度科技部計畫,未申請者明年度不得申請本院研究計畫包括本院協成計畫。

七、本徵件說明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。

如有任何需服務事項,請逕洽醫學院院辦李韻玄秘書(院內分機:6511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