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計畫目的:
為鼓勵及協助院內研究發展,加強全院研究能量,特依據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未來十年發展建設計畫,徵求「112年度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協成計畫」。
二、申請人資格:
- 需為本院專任教師。
- 曾於今(112)年度申請科技部計畫未獲通過者
- 112年度曾經向學校研發處申請協成計畫未獲通過者(請同步申請,如未獲學校通過則符合本院申請資格)。
- 申請人近5年內需至少有一件擔任計畫主持人之科技部計畫。
三、申請方式:
- 申請資料:同本校112年協成型研究計畫系統中所上傳之相關檔案以及計畫構想書:
- 近3年申請及執行之計畫清單
- 原科技部申請計畫之修正後計畫書(請依科技部審查意見進行修正,修正部分請以紅色字體標示)
- 原科技部申請計畫之審查意見書
- 科技部生物處學術研究績效表
-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(112)年協成型研究計畫書
- 請申請資料備妥後逕向所屬領域召集人提出申請。
- 臨床學群領域召集人:凌憬峯主任jflirng@vghtpe.gov.tw
- 基礎學群領域召集人:嚴錦城所長jcyen@nycu.edu.tw
- 公衛學群領域召集人:黃心苑副院長syhuang@nycu.edu.tw
- 計畫書徵求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8月19日止。
四、審查階段說明:
- 資格審:審查申請者資格、計畫書、所附文件及經費編列等是否與規定相符。
- 決審:召開領域召集人決審會議,依研發處協成計畫補助結果、年度經費額度及個案審查後之排序,核定補助優先順序及經費。
五、計畫執行期限:計畫通知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。
六、計畫執行注意事項:
- 每件計畫補助上限為30萬元,僅可編列業務費,不得編列設備費用。
- 計畫執行之成果報告於計畫結束後兩個月內繳交,成果報告之內容、形式與時間將另行通知。
- 本計畫通過補助者需申請112年度科技部計畫,未申請者明年度不得申請本院研究計畫包括本院協成計畫。
七、本徵件說明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。
如有任何需服務事項,請逕洽醫學院院辦李韻玄秘書(院內分機:6511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