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具部定聘任

已具本校部定教師新聘案

  1. 已具教育部部定證書者、擬以同職級新聘之教師(含專、兼任)或不請頒教師部定證書之兼任教師
  2. 已具本校部定證書,且經本院聘任升等審查細則同領域審查標準送審通過者,或兼任教師同領域轉任專任者。

 備審資料

一、填寫送審基本資料 : [連結]
二、書面資料:
  (一)新聘教師資格審查申請表
  (二)會議紀錄紙本一份:請用螢光筆標註提案項目
三、電子檔

NO項目表格下載電子檔/ 檔名
1.新聘教師資格審查申請表[.ODT] [.WORD]01○○○申請表
2.學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、經歷證件影本(在職證明、離職證明、服務證明、醫學中心臨床訓練證明、專兼任教師聘書、醫師證書及教師證書、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經歷證明)、學位審學位成績單 03○○○資料
(併同個人表件全一個PDF檔)
3.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外國學歷者 [.ODT] [.WORD]
4.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、國外學歷歷年成績單、入出境主管機關核發之國外就學期間之個人入出境紀錄
5.專任教師員額核准簽呈、徵聘公告、甄審或面談紀錄 03○○○資料(新聘作業)
6.送審論文目錄[.ODT] [.WORD]04○○○讑文目錄
7.系、所教評會紀錄 08系、所名稱+日期(例:人事室1110301)
8.個人CV及Paper list 09○○○研究成果